|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1.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
51.00 |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进行评审,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1分;带“★”号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响应无效处理;标注“★”【评审项】(共计85项)共51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1.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
42.50 |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进行评审,完全满足要求的得42.50分;带“★”号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响应无效处理;未标注“★”【评审项】(共计85项)共42.5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 6.承诺函1 | 3.00 | 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电脑、大容量移动存储设备、数码相机、接口测试与系统核验工具、网络抓包与故障分析工具等监理仪器设备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 6.承诺函1 | 1.50 | 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电脑、大容量移动存储设备、数码相机、接口测试与系统核验工具、网络抓包与故障分析工具等监理仪器设备的得1.5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